為慳$280萬補價 夫婦偽造文件買「白居二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2/20 19:51

最後更新: 2018/12/20 19:52

分享:

分享:

3名被告涉嫌透過白居二計劃,向房委會購買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居屋單位時分別欺詐及偽造文書。(經營日報資料圖片)

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3名人士,控告他們涉嫌透過白居二計劃,向房委會購買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居屋單位時分別欺詐及偽造文書,沒有向政府補回逾280萬元地價。

廉署指,3名被告為胡嘉朗(36歲),任國際化妝品零售商產品銷售員,其丈夫譚浩傑(39歲);及謝國鴻(38歲),任職廣告公司東主。

胡嘉朗及譚浩傑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,違反《盜竊罪條例》第16A條,而謝國鴻則被控一項偽造罪名,違反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71條。3人將於明日(21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。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,以待明日應訊。

廉署調查發現,涉案夫婦涉嫌在2014年1月至6月期間,向房委會訛稱兩人的總收入,沒有超過「白居二」計劃的4萬元月薪上限,又偽造和提交一份虛假就業證明書,聲稱妻子被另一名男被告經營的廣告公司聘用,月薪1.6萬元,以誘使房委會批准他們可無須補回逾280萬元地價,以480萬元購買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居屋單位。涉案廣告公司東主涉嫌製造虛假的聘用信,謊稱僱用女被告。